我國專利申請分為發明、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:
1、發明:是指對產品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,主要體現新穎性、創造性和實用性。取得專利的發明又分為產品發明(如機器、儀器設備、用具)和方法發明(制造方法)兩大類。
2、實用新型:俗稱小發明,是指對有形產品所做的改進(對產品的形狀、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),授予實用新型專利不需經過實質審查,手續比較簡便費用較低。
需要注意的是:只有涉及產品形狀、構造或其結合時,才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,如果是關于工藝、配方等技術方案仍屬于發明的范疇。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更注重實用性,其技術水平較發明而言,要低一些,多數國家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都是比較簡單的、改進性的技術發明,可以稱為“小發明”。
3、外觀設計:顧名思義是指產品的形狀、圖案或者其結合的新設計,或者色彩與形狀、圖案結合的新設計。
4. 專利權的法律保護具有時間性和地域性(國內、國際專利),我國的發明專利權期限為二十年,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限為十年,均自申請日起計算。
哈爾濱商標代理公司介紹專利許可
專利許可分為多種方式:獨占許可、排他許可、交叉許可、普通許可、強制許可。
1、獨占許可:專利權許可給被許可方使用后,只能被許可方一者獨自使用,其他任何人包括專利權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該專利記載的技術。
2、排他許可——雙方合租:除被許可方和專利權人以外的任何人,不可以使用該專利記載的技術。
3、交叉許可——換房?。簩@麢嚯p方將自己的專利許可給對方使用,一般情況是相互免費。
4、普通許可——多人合租:專利權人自己可以使用該專利技術,同時可以將該專利技術許可給多個用戶;
5、強制許可——政府征房:專利權被政府征用,以一定的價格支付專利許可費用。